吴翠云:在全市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综合考核表彰暨提高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发布日期:[08-02-15 11:37:03] 点击次数:[]
作者:
|
三要切实增强创新实践的能力。鼓励和支持广大干部锐意创新,在深入调研、把握规律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通过挂职锻炼、交流轮岗、蹲点调研等方式,推动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主动到环境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去,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提高素质、增长才干。要格外关注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或岗位上努力工作的干部,格外关注埋头苦干、默默奉献、注重打基础的干部,树立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建立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最根本的就是要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制度体系,逐步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工作流程,实现高效运转。要创新管理方式,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工作流程,量化工作标准,加快工作节奏。要全面推行机关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和一次告知、集中办理、联审联办等具体制度,提高机关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要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事条件、审办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办事流程、办事依据及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等,要进行全面及时的公开。在推进市、县、乡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同时,要积极开展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凡是公用服务收费项目,要逐步实现网上公开查询,村务公开、社区公开要实现全面覆盖。 二是规范行政审批,推动简政放权。要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凡是应该由市场机制解决的事情尽量用市场机制去解决,凡是应该由社会组织承担的事情尽量让社会组织去承担,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对审批事项、审批程序、收费项目要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削减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对已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要加强后续监管,切实改变以批代管、只批不管、重审批轻服务的做法。今年,重点要加快综合招投标中心建设,抓紧立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功能,保留的审批项目要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彻底解决 “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的问题。这 “两大平台”是环境建设的重中之重,必须要真正抓到位。同时,要大力推进电子政务,推行网上审批,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机关行为。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点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要进一步巩固 “四项清理”工作成果,在去年清理公示的基础上,对省授权市、县地方政府定价的经营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对中介和社团机构要继续做好脱钩分离工作。要建立规范的行政执法机制,着力解决执法中刁难设卡、以权谋私、态度粗暴等现象,减少执法人员自由裁量行为,逐步实现行政行为的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对面向企业的检查、评比活动要实行登记备案制,对相同或相近的检查,由市优化发展环境办公室统一协调,合并进行,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要理顺政府职能,依据法律法规对各部门现有职权和岗位职责进行清理界定,合理划分事权,最大限度地减少职能交叉、权力重叠、权责不清等问题。 (三)建立完善效能考评机制。效能考评是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必须要研究制定一套既有定性要求、又有定量要求,既规范有力、又便于操作的考核评价体系。连续多年,我们都组织开展了机关效能暨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经过不断完善, “两评”活动越来越趋于规范、客观和有效。从去年两次评议的情况看,参与评议的人员比较广泛,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两评”结果已在会上进行了通报,分别对市直党群、政府和中央、省驻德先进部门、单位进行了表彰。今年的效能考评要进一步规范、完善和提升,在考评对象上,要将所有机关和公务员列入考核范围,并以执纪执法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及人员为重点;在考核内容上,重点考核机关和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职业道德、公正执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在考核方法上,要注重自我考核、民主测评、明察暗访、现场考评相结合;在考核结果的运用上,要采取行政告诫、通报批评、待岗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处理,并与干部的选拔任用、升降去留、奖励惩戒等结合起来,切实解决 “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以此为依据,结合自身特点,研究制定本单位的效能考核办法。 (四)建立完善监督投诉机制。各级政府都要建立健全行政效能投诉网络,规范效能投诉受理机构的工作主体和受理范围,赋予效能投诉受理机构调查权、协调权、建议权、监督权、处理权和查办案件的职能,使效能投诉受理机构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职能机构。效能投诉受理机构要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行政权力决策及运行的监督检查,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政府完成施政目标、提供高效便民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要加强对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执纪部门和窗口服务行业的监督检查。要加强与信访部门、市长公开电话的联系,整合投诉受理资源,实现投诉信息的共享。要充分发挥监测网络的监控防范作用,加强与200家优化发展环境监测点和100名监督员的联系沟通,着力做好对60家重点企业的监测。通过明察暗访、电子监察等方式,纠正行政审批中的不规范行为、违反服务承诺的行为和滥用行政执法权的行为。要不断丰富投诉受理形式,积极开辟网上投诉,拓展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连接、统一有序的受理网络,做到投诉有门、办理有效、有诉必查、查明必处。 (五)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关键是要健全责任追究体制,解决 “由谁追究”的问题;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解决 “用什么追究”的问题;强化责任追究手段,解决 “如何追究”的问题。下一步,要抓紧研究制定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明确机关效能责任追究的范围、内容和方式。要严格实行行政过错追究制,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影响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要严格实行部门首长问责制,各部门行政首长对本部门的工作要全面负责,既行使相应职权,也对行使职权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造成重大失误的,要追究该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出现重大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责到位、严肃处理。 |
|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郑淑芹 武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