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四批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经济开发区、运河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市直机关工委、市工交工委、市建设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进一步激发全市人民热爱祖国、建设德州的热情,为建设和谐德州提供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经研究决定,今年下半年将评选命名第四批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推荐范围
具有爱国主义教育意义,充分反映德州人民热爱祖国、建设德州的光荣传统,记录人民群众在各个历史时期为中国的革命和建设做出巨大贡献的各类博物馆、纪念馆、烈士纪念建筑物,革命战争中重要战役、战斗纪念设施,展示我市两个文明建设成果的重大建设工程、城乡先进单位;体现民族精神,反映中华民族意识,具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征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遗迹和风景胜地(已公布的前三批省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不在推荐范围,名单见附页)。
二、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推荐标准
1、有丰富的爱国主义教育内容,有比较完整系统的宣传资料和讲解词。
2、具备开展一定规模教育活动的场地,有固定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基地的规划组织和落实工作。
3、能够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为参观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4、有固定的讲解员队伍,有针对不同观众的讲解词,并对观众进行不同层次的讲解。
5、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环境整洁优美,职工队伍精神状态良好。
三、申报与审批程序
1、申报:请各地按照要求推荐,在征得党史、文物、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县市(区)级基地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审核上报:县市(区)基地管理机构审核后,于6月30日前将推荐候选基地名单(每县报1-2处)、候选基地情况介绍等材料(材料一般在2000字左右,微机打印,一式四份,并将教育基地简要材料和推荐表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一并上报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687863)。
3、考核审定:7月中旬,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领导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考察,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命名单位。
4、批准命名:7月下旬,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后,正式命名挂牌并向社会公布,在此基础上,积极做好省级爱国教育基地的申报推荐工作。
中共德州市委宣传部
2008年5月14日
附:申报材料格式
德州市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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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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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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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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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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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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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简介(2000字左右,可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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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主
管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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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基地管理机构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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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基地管理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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