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的通知》(鲁文明办[2008]2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精心组织、严格标准和程序,务于2008年10月下旬完成测评和上报工作。
附件: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的通知
德州市文明办
2008年10月9日
关于组织开展未成年人
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的通知
各市文明办:
近日,中央文明委正式颁发了《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试行)》。同时,中央文明办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的通知》,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工作作出部署。根据中央文明办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利用《测评体系》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的重要性
《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是全国第一个指导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和评价考核工作进展成效的指标体系。运用这一体系对各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整体和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是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中央文明委颁布的《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立足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发展的要求,充分考虑客观、全面、公正评估未成年人工作的要求,构建了一套较为完整系统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指标,为评价考核未成年人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测评体系》的具体内容,既是评价以往工作的基本依据,也是指导今后工作的重要遵循。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测评体系》对于我们开展工作的指导性和方向性,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根据中央文明办要求,当前要在全省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工作,通过深入系统、扎实有效的工作测评,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引导大家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用卓有成效的工作巩固发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良好态势。
二、明确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的具体要求
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是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委交给全省文明办系统的一项光荣任务,是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地一定要明确具体要求,精心组织实施。
1、测评目的
检验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进展成效,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推进工作。测评结果将作为明年表彰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的依据,并上报中央文明办。
2、测评时间
9月下旬至10月中旬。
3、测评对象
地级以上城市,包括所属城区和农村。
4、测评方式
各市按照中央文明委颁发的《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试行)》和《测评操作手册(试行)》(请登录齐鲁文明网下载),自行组织本市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省文明办将对部分城市进行抽查测评。
5、测评步骤
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各市组织自测。10月中旬,各市对测评得出的数据、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情况报告”报省文明办,报告内容包括测评情况、得分数据,并根据测评结果对当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做出分析。明年上半年,省文明办将组织力量,依据《测评体系》对全省各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实地测评,在此基础上推选表彰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
三、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
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要及早部署,精心安排。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测评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的有力手段,摆上重要日程,认真周密部署,切实抓紧抓好。
二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严格按照《测评体系》和《测评操作手册》的要求,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谨有序的原则,客观真实地反映本地工作的实际情况。
三要重在过程,务求实效。要通过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综合测评,进一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水平,进一步营造氛围,形成声势,健全机制,努力开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山东省文明办
200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