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德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机构简介 | 政务公开 | 新闻出版 | 调研工作 | 文明德州 | 社会宣传 | 企业文化 | 专题 | 承诺热线 | 思想政治工作| 文化德州
首页 | 全国新闻联播 | 山东新闻联播 | 德州日报 | 德州电视 | 德州广播 | 宣传动态 | 精神文明 | 理论学习 | 对外宣传
首页 >> 精神文明 >> 文明德州 >> 正文

关于复查2007年度省、市级文明单位和 评选表彰2008年度省、市级文明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08-11-06 11:09:33] 点击次数:[]

作者:文明办




关于复查2007年度省、市级文明单位和
评选表彰2008年度省、市级文明单位的通知

 


各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市直及中央、省驻德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我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促进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根据省文明委[2008]12号文件精神和《山东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修订稿)》的要求,市文明委决定,对2007年度省、市级文明单位进行复查,并评选2008年度省、市级文明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评选范围
  复查范围为所有获得2007年度省、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
  评选范围为全市符合《山东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修订稿)》规定的省、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及其基层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
  申报省级文明单位的,必须是连续保持市级文明单位称号两年以上,经复查符合条件的市级文明单位。申报市级文明单位的,必须是连续保持县(市)区级文明单位称号两年以上, 经复查符合条件的县(市)区级文明单位。
  二、评选数量
  按照省文明委的要求,市文明委对2008年度省、市级文明单位评选不分配名额,严格按照标准条件、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予以推荐。
  对于复查不合格的200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要坚决予以撤销,每撤销一个递补一个。对市级文明单位的复查仍实行总量10%的最低淘汰率。2008年度新增市级文明单位的名额,以对200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复查中淘汰的数量为基数,淘汰1个,递补两个;淘汰数量超过10%的部分,淘汰1个,递补1个。在复查过程中,不执行淘汰机制的,则视为放弃推荐新增市级文明单位名额的权力。
  三、标准条件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单位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决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规划完备,目标明确,机构健全,措施具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思想解放,廉洁勤政,以身作则,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创建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与各单位加强合作,积极参加所在地区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建设;认真加强和改进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大力加强诚信建设。干部群众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的道德修养,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互助、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基本道德规范,有效地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单位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声誉和整体形象。
  3、工作领先,效益显著。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廉洁高效、依法行政、办事公道、执政为民,重大决策民主公开,群众满意率高。生产经营性单位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进取,诚信经营,科学管理,文明生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同级或同行业先进水平。服务经营性单位工作规范,优质高效,工作处于全省同行业领先水平。
  4、文体先进,风气良好。重视智力投资,加强对干部群众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移风易俗工作成效明显。模范地执行计划生育国策,优生、优育、优教成绩显著,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落实卫生防疫制度,卫生防疫和群众保健工作先进。注重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员工的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精神风貌健康向上。
  5、民主管理,遵纪守法。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公开办事制度落实,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良好,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治安状况、公共秩序、工作纪律良好,领导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全体员工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刑事案件,单位无安全责任事故,一般治安案件发案率和事故率低于省规定指标,无黄、赌、毒、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发生,无邪教活动,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
  6、整治到位,环境优美。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整洁整齐,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搞好绿化、美化工作,无脏、乱、差现象。环保制度健全,环卫设施完善,认真治理环境污染,环保工作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四、复查、申报和评选推荐办法
  1、2007年度省、市级文明单位的复查。所有省、市级文明单位,都要按照《山东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修订稿)》的要求,认真组织复查,写出自查报告,填写省、市级文明单位复查表。各县市区文明委要组织力量,对所在地的省、市级文明单位认真检查;市直及中央、省驻德省级文明单位由市文明办组织检查。对能够保持先进性的省级文明单位,由市文明委报省文明委审批;对能够保持先进性的市级文明单位,各县市区文明委以文件的形式写出复查报告报市文明委审批。对工作平庸、停滞不前的单位,要提出要求,限期整改;对工作明显滑坡或发生重大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单位,坚决撤销其省、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2008年度省、市级文明单位的申报。申报省、市级文明单位的单位要对照《山东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修订稿)》规定的标准条件,对本单位的创建工作认真组织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并认真填写省、市级文明单位申报表。各县市区申报单位,向当地文明委申报,由各县市区文明委择优向市文明委推荐;市直及中央、省驻德各申报单位,向市文明办申报。      

  3、2008年度省、市级文明单位的评选推荐。各县市区文明委要根据《山东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修订稿)》的要求,对申报的省、市级文明单位要组织力量进行考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循标准条件,履行申报程序。对拟推荐的省级文明单位,在上报前必须广泛征求被推荐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意见,无疑义后,报市文明委,经市文明委审查后,择优向省文明委推荐;对申报市级文明单位的,市文明办将对所申报推荐的市级文明单位进行抽查,广泛征求被推荐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在市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无疑义后,提出名单,报市文明委审查表彰。
  五、注意事项
  1、各县市区文明委要做到统筹安排,注意省、市级文明单位在行业之间相对平衡,防止出现同行业扎堆申报现象。
  2、各申报单位,必须认真填写省、市级文明单位申报表,单位名称必须使用全称并与公章相符。
  3、各县市区文明委应就省、市级文明单位复查评选的情况,以文明委文件的形式,写出复查和评选推荐报告。省级文明单位复查推荐报告、申报表、复查表、自查报告各一式两份(所有上报材料一律用B5纸双面打印),一并于2008年11月20日前报市文明办,逾期视为放弃申报处理。
  推荐报告需附电子版(电子信箱:schlch@sohu.com)。

附:
1、省级文明单位申报表
2、省级文明单位复查表
3、市级文明单位申报表
4、市级文明单位复查表

 
 


  
               德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8年11月4日



信息来源:德州宣传网

责任编辑:ww




站点地图 | 关于我们 | 评价德州宣传 | 媒体报道 | 网站声明 |
主办:中共德州市委宣传部 承办:中共德州市委讲师团;鲁ICP备000000号 地址:德州
邮政编码:253000  电子邮箱:dzllxx@126.com
电话:0534-2687871  传真:0534-2687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