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复查2007年度省、市级文明机关和评选表彰2008年度省、市级文明机关的通知
各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工交工委、市委建设工委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作风好、形象好、效率高的优良机关建设,促进各级党政机关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勤政高效,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文明委[2008]12号文件精神,市文明委决定,对2007年度省、市级文明机关进行复查,并评选2008年度省、市级文明机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和评选范围
复查范围为所有获得2007年度省、市级文明机关荣誉称号的党政机关。
省级评选范围为全市符合创建省级文明机关标准条件(参照鲁文明委[2007]14号文件)的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省级文明机关必须在已获得市级文明机关荣誉称号的党政机关中推荐。
市级评选范围为全市符合创建市级文明机关标准条件的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市级文明机关必须在已获得县(市)区级文明机关荣誉称号的党政机关中推荐,市直及中央、省驻德单位直接向市文明办申报。
二、评选数量
按照省文明委的要求,市文明委对2008年度省级文明机关评选不分配名额,严格按照标准条件、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予以推荐。市级文明机关名额见附件1。
对于复查不合格的2007年度省、市级文明机关,要坚决予以撤销,每撤销一个递补一个。
三、复查和评选标准
1、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群众路线,作风扎实,体察民情,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2、认真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完善并坚持理论学习制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理论同改造思想、转变作风,解决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紧密结合,取得了明显效果。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更新观念,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求真务实,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承诺服务,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责;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4、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组(党委)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机关党组织开展工作,建立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机关各级党组织机构健全,按规定配备机关专职党务干部;党组(党委)对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认真听取机关党组织、机关纪检组织的意见;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
5、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监督保障措施有力。机关年内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和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发生。
6、机关工作规范有序,工作人员服务周到,举止文明;办公环境整洁卫生,机关文化生活丰富,干部职工精神状态健康向上。
四、省级和市级文明机关的复查
根据省文明委的要求,已获得省级文明机关的单位由市文明办代省文明办对照创建省级文明机关标准条件(参照鲁文明委[2007]14号文件)进行复查,省文明办进行抽查。各县市区的省级文明机关由各县市区文明委进行复查,市直各省级文明机关由市文明办进行复查。所有省级文明机关都要认真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填写省级文明机关复查表,各县市区复查合格后的省级文明机关由各县市区文明委报市文明办,市直各省级文明机关经自查后直接报市文明办。经复查合格的省级文明机关由市文明委报省文明委审批,重新公布为2008年度省级文明机关。
市级文明机关的复查分别由各县市区文明委、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工交工委、市委建设工委根据隶属关系进行复查,被复查单位要认真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填写市级文明机关复查表。经复查合格的市级文明机关报市文明办,由市文明委审批后重新公布为2008年度市级文明机关。在复查中,对工作不力或发生重大问题,经查证属实的机关,要坚决撤消其省、市级文明机关称号。
五、省级和市级文明机关的申报和评选
申报2008年度省级文明机关的单位要对照创建省级文明机关标准条件(参照鲁文明委[2007]14号文件),认真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
县市区的省级文明机关由各县市区文明委负责推荐,市直各申报省级文明机关的单位直接向市文明办提出申请。市文明办负责对申报单位进行检查考评,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无疑义后,由市文明委提出推荐名单,向省文明委推荐。
申报2008年度市级文明机关的单位,按照所属关系分别向县市区文明委、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建设工委提出申请。各县市区文明委、市委各工委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查,写出推荐报告报市文明办。市文明办对申报单位进行检查考评,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在市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无疑义后,报市文明委,由市文明委审批表彰。
六、注意事项
1、各县市区文明委、市委各工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条件,严格推荐程序,对弄虚作假者,要严肃处理,并取消申报资格。
2、各申报单位名称必须使用全称并与公章相符。
3、各县市区文明委,应就省、市级文明机关的复查、评选和推荐情况,以文明委文件的形式,写出复查和评选推荐报告,市委各工委,就市级文明机关的复查、评选和推荐情况,以工委文件的形式,写出复查和评选推荐报告。复查推荐报告一式两份与省市级文明机关的申报表、省市级文明机关复查表、自查报告各一式两份一并上报(所有上报材料一律用B5纸双面打印)。省、市级文明机关材料于2008年11月20日前报市文明办,逾期视为放弃申报处理。
德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8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