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公平正义”一词除了在民主政治和依法治国的提法中随处可见外,其他多处也就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刻阐述,内涵丰富。公平正义已从一种纯粹的司法理念上升为更加深刻的社会理念和执政理念,成为关注民生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切入点,成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和谐社会建设,经济发展是基础,共同富裕是前提,公平正义是基石。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在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主导作用。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政府的使命和责任,就是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坚持公平正义的执政理念,在经济建设和处理社会事务中惩恶扬善、是非分明、处事公道、态度公允。公平正义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期盼和要求。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共同的追求。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制意识的提高,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要求也迅速增长。如果漠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声,对各种社会不公听之任之,不去努力改善和消除,就会失去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任重道远。十七大报告就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指明了目标方向,明确了工作重点并提出了措施要求。除了民主政治和依法治国方面外,十七大报告还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并在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社会管理等六个领域提出了具体要求。面对艰巨而繁重的任务,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执政理念,做到合法合理,平等对待,及时有效,程序公正。健全程序规则,保证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还要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让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和理解公平正义的内涵。注意对公平正义心理的引导,历史地、辨证地对待公平正义,树立正确的公平正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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