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德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机构简介 | 政务公开 | 新闻出版 | 调研工作 | 文明德州 | 社会宣传 | 企业文化 | 专题 | 承诺热线 | 思想政治工作| 文化德州
首页 | 全国新闻联播 | 山东新闻联播 | 德州日报 | 德州电视 | 德州广播 | 宣传动态 | 精神文明 | 理论学习 | 对外宣传
首页 >> 思想政治工作 >> 企业文化 >> 正文

关于推选德州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五优”的通知




发布日期:[07-12-06 10:46:09] 点击次数:[]

作者:市委宣传部企政科



为切实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全市三个文明建设同步发展,经研究确定,对全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五优”的推选做如下安排:

一、严格按照各项标准条件进行推荐。“五优”的推选办法、推选范围和评选条件附后。

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单位)、优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者拟各表彰40个(名)。各县市区限推荐两个单位和两名个人,市直单位不分限额对照标准条件自行申报,由主管部门推荐到市委宣传部,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经委、市总工会评审择优予以联合表彰。

三、优秀政研会和政研会优秀干部拟各表彰30个(名)。各县市区限推荐一个单位、一名个人,市直单位及大中型企业不分限额对照标准条件自行申报,由主管部门推荐到市政研会。

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优秀论文成果拟评选表彰60篇,各县市区、市直各行业及大中型企业限报2-3篇,待市评委定稿后编印成册,用于会议交流并予以表彰。

五、各单位务于2007410日前将申报全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单位)、优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优秀研究会干部和优秀论文成果材料报市政研会秘书处(设在市委宣传部企政科,电话:26878622687746)。

附件:

1、德州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单位)等“五优”标准条件。

2、德州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单位)、优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政研会、优秀政研会干部表格。

 

 

德州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单位)

推选范围及标准条件

 

一、推选范围

德州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单位)的推选范围:

1、规模以上企业。

2、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推选程序

全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单位)的选拔推荐工作实行单位申报,各县市区及市直主管部门、各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和大中型企业按照市级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单位)标准条件,在深入考察、核实的基础上,向市政研会推荐(按表格填报简要事迹),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经委、市总工会等部门评审后,联合表彰。

三、德州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单位)标准条件

1、领导班子团结、廉洁勤政,工作勇于创新,群众威信高,民主测评结果优良。

2、党的组织健全,各项工作有中长期工作计划和落实的具体措施;工会、共青团组织机构健全,党的组织活动有特点,“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的好。

3、政工机构精干、队伍稳定,有专职领导分管政工和企业文化工作,专职政工干部总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2%

4、思想政治工作有成效,企业文化建设有特点,并在全市有较好影响;宣传文化阵地和设施齐全,企业政工和企业文化活动有创新,积极参加市委宣传部和市政研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在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方面做出了一定成绩;能积极参加或承办全市性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的重大活动。

5、职工民主权利和主人翁地位受到尊重,企业干群关系良好。

6、宣传教育活动经费有保证并按时交纳政研会会费。

7、计划生育率达到100%

8、职工刑事犯罪率不超过万分之五。

9、安全文明生产无重大责任事故。

10、经济效益各项主要指标列全市同行业前十名,纳税比上年增长15%以上。

  

                                                OO七年三月九日


 

德州市优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准条件

 

全市优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准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2、积极参与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围绕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主动做好企业宣传、文化、教育等工作,所在企业无经营性亏损,经济效益增幅较大。

3、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理论联系实际,勇于开拓创新,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政工业务水平高,工作扎实,成效明显。

4、工作严以律己,以身作则;清政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在本单位有较高威信。

 

  

                                           OO七年三月九日


 

德州市优秀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和研究会干部的标准条件

 

一、优秀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申报对象是各县市区、市直各系统(行业)和县属以上企业(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研究会优秀干部的评选对象主要是各级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专、兼职人员。

二、标准条件

(一)、优秀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标准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开展工作,理论联系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研究活动;有较突出的研究工作成果并注重推广应用。

2)政研会机构健全,有一定数量的理论研究队伍并经常开展活动;在组织调查研究、交流信息、总结经验、培训干部等方面有较明显的成绩。

3)注重政研会建设,不断发展壮大政研会工作队伍,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4)按时收缴会费。

(二)、政研会优秀干部的标准条件

1)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中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

2)热爱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组织参加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3)加强自身业务素质提高,掌握市场经济理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科学体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结合实际工作勇于创新,取得了较突出的理论研究成果。

 

 

                                               OO年三月九日

 


 

德州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

研究优秀论文成果的标准条件

 

一、参加评选的优秀论文成果主要包括:论文、专著和调查报告,以2006-2007年在市地级以上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和县级以上学术、研讨会上交流的材料为主。

二、标准条件: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新形势下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9 7 3 1 2 3 4 8 :

责任编辑:赵志莹 俞桂霞




站点地图 | 关于我们 | 评价德州宣传 | 媒体报道 | 网站声明 |
主办:中共德州市委宣传部 承办:中共德州市委讲师团;鲁ICP备000000号 地址:德州
邮政编码:253000  电子邮箱:dzllxx@126.com
电话:0534-2687871  传真:0534-2687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