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德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机构简介 | 政务公开 | 新闻出版 | 调研工作 | 文明德州 | 社会宣传 | 企业文化 | 专题 | 承诺热线 | 思想政治工作| 文化德州
首页 | 走进德州 | 新闻联播 | 德州日报 | 德州电视 | 德州广播 | 宣传动态 | 精神文明 | 理论学习 | 对外宣传
首页 >> 德州日报 >> 德州新闻 >> 正文

发挥好党校科研的重要作用




发布日期:[08-11-19 10:21:14] 点击次数:[]

作者:市委党校科研处处长、教授 李玉忠



    《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对党校科研的性质职能、工作任务、重要作用作出了全面的规定和部署。各级党校应发挥好科研的重要作用,努力提升党校科研的质量和水平。
    一、正确认识党校科研的性质职能。 《条例》第一次在党的法规性文件中指出,党校是党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条例》还指出,党委对党校领导的一个主要内容,是 “发挥党校在党委和政府决策中的思想库作用”。
    显然, 《条例》赋予了党校科研前所未有的重要职责。1995年颁布的 《党校暂行条例》没有把党校界定为 “党的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也没有说要 “发挥党校在党委和政府决策中的思想库作用”。所以,贯彻落实 《条例》,必须调整和完善党校工作的指导思想,将把党校办成 “党的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党委和政府决策中的思想库”纳入党校工作的实际目标。
    当然,党校的中心工作是教学,党校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教学工作进行。但党校教学不是简单的知识传授和能力训练,而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党校教学必须以扎实深厚的科研为基础,没有高质量高水平的科研,不可能有高质量高水平的教学。所以,把党校建设成为党的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党委和政府决策的思想库,与党校是 “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完全一致的,是相辅相成、融为一体的。
    二、党校科研的重要任务。 《条例》规定,党校科研的基本任务,是 “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党校科研工作,要密切关注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研究,为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服务,为提高党校教学质量服务,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
    市县两级党校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力所能及的科研工作任务和目标,教研人员要在深入学习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同时,要把科研工作的重心放在为党校教学服务、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两个方面。我们的理论创新也主要是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总结研究本地区的实践经验,在实践创新的基础上推进理论创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党校系统的科研工作要继续坚持教学出题目,科研做文章,成果进课堂。要下大力气进行社会调研,深入开展对国情、省情、市情和县市区情以及乡镇村情的研究。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大力进行前瞻性、对策性、应用性研究,要选好课题,集中精兵强将联合攻关,要拿出有较高科学价值和应用价值的精品力作,真正承担起党委、政府决策思想库的重要使命。近期,要特别关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和市委提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重要决策,要把科研工作的重心集中在如何推动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如何有效地克服和解决当前我市面临的各种制约改革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上,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为德州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三、建立开放高效的党校科研运行和管理体制。首先,各级党委、政府和党校自身应该高度重视党校科研工作,不断加大对党校科研的支持力度,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必备的工作条件。要制定具体的科研规划,明确科研任务和工作目标,加强管理和监督,使科研工作能有序高效地顺利进行。其次,党校科研工作要面向社会,加强与实际工作部门和政策研究部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学术单位的合作和交流,建立开放的科研运行体制。第三,充分发挥党校系统的整体优势,加强与上、下级党校的科研协作与力量整合。要积极探索建立全市党校系统科研工作组织运行和管理的完整体系,努力开创我市党校系统科研工作的新局面。 
    



信息来源:德州新闻网--德州日报

责任编辑:赵志莹 俞桂霞




站点地图 | 关于我们 | 评价德州宣传 | 媒体报道 | 网站声明 |
主办:中共德州市委宣传部 承办:中共德州市委讲师团;鲁ICP备000000号 地址:德州
邮政编码:253000  电子邮箱:dzllxx@126.com
电话:0534-2687871  传真:0534-2687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