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12日,记者从全市实施 《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以下简称 《规范》)现场会上获悉,我市从今年起,将分3个阶段,用3年时间使全市医疗机构都达到 《规范》要求。 自去年10月1日我省实施 《规范》以来,市有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全市实施 《规范》的 “三步走”规划。即至2008年底前,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市直、县市区直属其他药品使用单位全面达到 《规范》要求;至2009年底前,一级医疗机构和乡镇疾病控制机构全面达到 《规范》要求;至2010年底前,全部医疗机构达到 《规范》要求。 《规范》实施规划出台后,我市有关部门围绕 《规范》大力开展了宣传和培训活动,全市共出动宣传车辆1000余台次,发放资料10万余份。同时,我市还分期分批对药品使用单位从药人员进行药学知识和药事法规培训。截至目前,全市共举办培训班55期,从药人员受训率已达到100%,我市部分用药单位现已完成基础建设工作,即将接受上级部门验收。 (见习记者王贺 通讯员信明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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