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党的农村政策的核心和基石。在农村改革30周年之际,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 《决定》强调,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这是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农业是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统一的过程,需要因时因势的灵活决策机制,也需要把生产者劳动与劳动成果直接紧密结合的经营机制。家庭经营符合农业产业特点和生产力水平,能够容纳不同水平的农业生产力,既适应传统农业也适应现代农业,既适应小规模农业生产也适应大规模农业经营,是适应性很强的农业经营形式。世界上不论土地经营规模大小,还是农业发达与否,绝大多数国家实行的都是家庭经营。农业家庭经营关键是要有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农民有了长期的自主经营的土地,才能有稳定的经营预期和长远的经营打算,才能放心地在土地上谋发展、增投入,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土壤肥力。否则,承包地不断调来调去,农民就难以爱惜土地,养护土地,甚至会掠夺性地使用上地,农业就难以持续稳定发展。 二、这是保持农村稳定和谐的必然要求。土地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不仅是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虽然近两年随着农村低保的全面实行,农村社会保障有了一定发展,但保障水平还是比较低,保障范围也非常有限,多数农民还是要把种地作为最后保障。特别是在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推进时期,大量农民外出打工、在城乡双向流动,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农民有了稳定的土地承包权,才能进退都有一个回旋余地。外出有活干,就把地转给别人种,出去打工;在外面干不下去,就回来种地。这在农民外出打工不太稳定的情况下,比较适应农民心有顾虑、注重退路的实际要求。有些发展中国家之所以出现大量的城市贫民窟,就是因为许多农民失去了土地,没有了退路。我国农村要保持稳定和谐,关键是要让农户有块地来“托底”,这种重要的社会保障作用在很长一个时期是难以替代的。 三、这是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紧迫要求。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打工和农业集约化发展,通过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来发展适度规模的种田大户,提高农业竞争能力,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决定》提出的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是一个重大的政策亮点,在政策表述上是一个新的提法,在政策指向上有重大发展。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上,明确发出了“保持稳定”和“长久不变”的政策信号,就是指无论是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内,还是到期以后,承包关系都要保持稳定,不能随意改变,真正给农民吃下长效“定心丸”,为农业稳定发展、农村和谐稳定提供基本经营制度保证。通过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进一步把农户承包经营权落实到地块,使农户承包地的权属更加明晰,农民对长久承包经营土地心里有底,流转承包地才能更踏实,利益预期才能更明确,流转的后顾之忧才会减少,农户才能更加放心流转、稳定流转。 □市委讲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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